IT之家 5 月 3 日消息,浙江杭州市中院近日发布了人工智能企业与从业人员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分享了一起 AI 替岗典型案例。 IT之家附案件详情如下: 基本案情 周某在某网讯科技公司从事问句质检岗位工作。工作期间,某网讯科技公司以周某从事的问句质检项目受到 AI 技术冲击、需对其所在项目进行优化调整为由与周某协商调岗,将工资待遇由 25000 元 / 月降为 15000 元 / 月,因周某不接受薪资调整而协商未成, 某网讯科技公司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 。周某申请仲裁,要求某网讯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某网讯科技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结果,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所从事的问句质检工作主要是对 AI 大模型与用户交互所形成的答案进行正确性判定。某网讯科技公司以周某所从事项目受到 AI 技术冲击、AI 替岗更具有成本优势为理由对周某进行调岗降薪,遭到周某拒绝后便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但某网讯科技公司所提出的解除理由 既不属于裁撤业务、经营不善等消极情形,亦不符合“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定条件,且其与周某协商过程中提供的新岗位与原岗位相比待遇大幅下降,不能认定为提供了合理的协商方案,因此,某网讯科技公司构成违法解除 ,对周某主张支付赔偿金的请求予以支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企业引入 AI 技术是为适应市场竞争而主动实施的技术革新,虽然此举可能带来岗位结构的调整,但并不必然等同于出现了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之情形。本案聚焦技术更新与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明确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本应用于解放劳动、促进就业、造福民生,劳动法允许用人单位承接技术变革进行更新转型,但亦应顾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确因 AI 技术变革而需进行业务调整,企业可优先考虑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使其适应更高一级、更加需要人工干预的岗位工作,从而实现解放劳动力、提升工作效率的双赢结果 ;若企业需安排劳动者调整岗位,应先向劳动者提供合理调岗方案,积极协商,对因调岗增加的通勤、住宿等成本给予合理补偿。而劳动者亦应理解企业战略发展需求,通过持续学习不断更新和提升专业技能,主动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变革,推动 AI 技术高效应用于生产实践,促进形成个人职业成长与企业高效发展的双赢局面。 IT之家注意到,央视新闻还补充了更多案件细节,从劳动仲裁到法院一审、二审均支持 35 岁的周某诉求,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需要向他支付 26 万余元的赔偿金 。 法院判定,公司以 AI 成本优势为由和劳动者解约,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现在的 AI 技术发展也还没有达到实质性替代劳动者岗位的程度 。 央视新闻还提到,无论 AI 如何壮大,法律都应守住劳动者权益的边界,企业也不能在“AI 来了,你该走了”之间直接画等号。社会需要做的是抓紧行动,无论是在劳动保障,还是在预警监测方面,都需要尽快达成共识。我们应该确保, AI 可以改变世界,但不能改变谁是主角,这个世界的主角永远是人,也只能是人 。
IT之家 4 月 30 日消息,根据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 2026 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App 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检测, 67 款移动应用存在一项或者多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 。 IT之家附通报内容如下: 1、在 App 首次运行时未通过弹窗等明显方式提示用户阅读隐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规则;以默认选择同意隐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征求用户同意;隐私政策难以访问;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未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等。涉及 13 款移动应用如下: 《爱康智能导检》(微信小程序) 《爱占星》(版本 V6.12.21,AppStore) 《安居云》(版本 2.0.25071102,应用宝) 《安益健》(微信小程序)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微信小程序) 《湖北银行线上贷款》(微信小程序) 《化工宝》(版本 3.0.29,AppStore) 《厦门思明停车》(微信小程序) 《石家庄市妇产医院》(微信小程序) 《游陕西》(版本 1.4.1,应用宝) 《语文朗读宝》(微信小程序) 《中舞网》(版本 v6.1.11-100922,vivo 应用商店) 《准星助手》(版本 1.6,华为应用市场) 2、隐私政策未逐一列出 App(包括委托的第三方或嵌入的第三方代码、插件)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等。涉及 32 款移动应用如下: 《7 分钟健身》(版本 v4.6.21,豌豆荚) 《ClassIn》(版本 6.0.6.1,华为应用市场) 《lr 滤镜君》(版本 V3.0.3,华为应用市场) 《Mark 水印相机》(版本 v1.0.7,vivo 应用商店) 《爱占星》(版本 V6.12.21,AppStore) 《博商》(版本 4.6.9,华为应用市场) 《常熟农商银行》(版本 6.0.0,应用宝) 《多多扫描二维码》(版本 2.5.2,搜狗下载) 《多锐》(版本 2.9.113.9,多多软件站) 《航拍网》(版本 V5.0.7,华为应用市场) 《核蜂动力》(版本 2.3.6,华为应用市场) 《华西健康》(微信小程序) 《婚鹊请柬》(版本 3.4.6,小米应用商店) 《九游广告 SDK》(版本 V3.2.3.0,官网) 《客来宝》(版本 V1.5.1,vivo 应用商店) 《龙易查》(版本 1.6.0,vivo 应用商店) 《普拉提运动》(版本 V1.7.2,多多软件站) 《柒个贰商旅》(版本 3.07,豌豆荚) 《齐鲁人才》(版本 8.1.7,360 手机助手) 《全球说》(版本 8.0.0,华为应用市场) 《视界观》(版本 V6.1.8,多多软件站) 《微健》(版本 V1.12.50_build2509261311,豌豆荚) 《卫星导航专家》(版本 1.1.0,应用宝) 《星球爆炸模拟器》(版本 120,vivo 应用商店) 《兴福村镇银行》(版本 2.5.0,应用宝) 《盐言故事》(版本 2.0.0,PP 助手) 《亿企查》(版本 16.06.56,小米应用商店) 《音壳乐理视唱练耳》(版本 6.3.2,小米应用商店) 《英魂之刃战略版》(版本 1.1.48.0,3322 软件站) 《英语翻译君》(版本 2.2.0,应用宝) 《游陕西》(版本 1.4.1,应用宝) 《知鸟广告 SDK》(版本 1.0.23,官网) 3、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未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App 客户端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未做匿名化处理。涉及 15 款移动应用如下: 《PS 美图 AI 修图》(版本 V2.6.1,vivo 应用商店) 《爱康智能导检》(微信小程序) 《安益健》(微信小程序) 《华西健康》(微信小程序) 《齐鲁人才》(版本 8.1.7,360 手机助手) 《全球说》(版本 8.0.0,华为应用市场) 《小站雅思》(版本 v7.2.7,华为应用市场) 《英魂之刃》(微信小程序) 《英魂之刃战略版》(版本 1.1.48.0,3322 软件站) 《游陕西》(版本 1.4.1,应用宝) 《有书同城》(微信小程序) 《语文朗读宝》(微信小程序) 《圆圆星球》(版本 1.0.1,华为应用市场) 《战场模拟器》(版本 220,vivo 应用商店) 《中英互译》(版本 5.1.0,vivo 应用商店) 4、未在征得用户同意后才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涉及 3 款移动应用如下: 《九禾米》(微信小程序)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微信小程序) 《卫星导航专家》(版本 1.1.0,应用宝) 5、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为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或注销用户账号设置不必要或不合理条件;虽提供了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但未及时响应用户相应操作,需人工处理的,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核查和处理。涉及 6 款移动应用如下: 《航拍网》(版本 V5.0.7,华为应用市场) 《华西健康》(微信小程序) 《江苏 · 农商行》(版本 7.0.1,vivo 应用商店) 《盐言故事》(版本 2.0.0,PP 助手) 《音壳乐理视唱练耳》(版本 6.3.2,小米应用商店) 《准星助手》(版本 1.6,华为应用市场) 6、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建立便捷的个人行使权利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涉及 6 款移动应用如下: 《博商》(版本 4.6.9,华为应用市场)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微信小程序) 《化工宝》(版本 3.0.29,AppStore) 《马拉松报名》(版本 3.5.5,应用汇) 《一点英语》(版本 4.60.1,搜狗下载) 《音壳乐理视唱练耳》(版本 6.3.2,小米应用商店) 7、未向用户提供撤回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途径、方式;个人信息处理者未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涉及 19 款移动应用如下: 《7 分钟健身》(版本 v4.6.21,豌豆荚) 《PS 美图 AI 修图》(版本 V2.6.1,vivo 应用商店) 《爱占星》(版本 V6.12.21,AppStore) 《博商》(版本 4.6.9,华为应用市场) 《多锐》(版本 2.9.113.9,多多软件站) 《核蜂动力》(版本 2.3.6,华为应用市场) 《湖北银行线上贷款》(微信小程序) 《化工宝》(版本 3.0.29,AppStore) 《可可英语》(版本 4.9.74,PP 助手) 《客来宝》(版本 V1.5.1,vivo 应用商店) 《普拉提运动》(版本 V1.7.2,多多软件站) 《柒个贰商旅》(版本 3.07,豌豆荚) 《视界观》(版本 V6.1.8,多多软件站) 《微健》(版本 V1.12.50_build2509261311,豌豆荚)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微信小程序) 《盐言故事》(版本 2.0.0,PP 助手) 《一点英语》(版本 4.60.1,搜狗下载) 《中舞网》(版本 v6.1.11-100922,vivo 应用商店) 《准星助手》(版本 1.6,华为应用市场) 8、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未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未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涉及 4 款移动应用如下: 《常熟农商银行》(版本 6.0.0,应用宝) 《企查查》(微信小程序) 《星球爆炸模拟器》(版本 120,vivo 应用商店) 《游陕西》(版本 1.4.1,应用宝) 9、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未向个人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涉及 1 款移动应用如下: 《华西健康》(微信小程序) 10、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未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收集未成年人信息未取得监护人单独同意。涉及 7 款移动应用如下: 《歌者盟》(版本 5.8.9,小米应用商店) 《华西健康》(微信小程序) 《可可英语》(版本 4.9.74,PP 助手)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微信小程序) 《游陕西》(版本 1.4.1,应用宝) 《战场模拟器》(版本 220,vivo 应用商店) 《中舞网》(版本 v6.1.11-100922,vivo 应用商店) 11、未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涉及 18 款移动应用如下: 《ClassIn》(版本 6.0.6.1,华为应用市场) 《爱占星》(版本 V6.12.21,AppStore) 《丰巢丨寄快递丨存包丨洗护丨家政》(微信小程序) 《歌者盟》(版本 5.8.9,小米应用商店)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微信小程序) 《核蜂动力》(版本 2.3.6,华为应用市场) 《九禾米》(微信小程序) 《客来宝》(版本 V1.5.1,vivo 应用商店) 《马拉松报名》(版本 3.5.5,应用汇) 《企查查》(微信小程序) 《泰康新生活》(微信小程序) 《甜拍》(版本 3.3.2,搜狗下载) 《想问律师》(版本 3.9.8,vivo 应用商店) 《亿企查》(版本 16.06.56,小米应用商店) 《游陕西》(版本 1.4.1,应用宝) 《有书同城》(微信小程序) 《越聊》(版本 5.0.2.14,小米应用商店) 《越约》(版本 11.1.13,小米应用商店) 12、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未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涉及 2 款移动应用如下: 《甜蜜约聊》(版本 2.8.11,华为应用市场) 《盐言故事》(版本 2.0.0,PP 助手) 13、无隐私政策。涉及 2 款移动应用如下: 《湖北中教教育》(百度小程序) 《速派达家政维修》(百度小程序) 上期通报的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检测发现的 71 款违法违规移动应用, 经复测仍有 17 款存在问题,相关移动应用分发平台已予以下架 。 (注:文中所列移动应用检测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
IT之家 4 月 28 日消息,IT之家从中国网信网获悉,近期网信部门工作中发现, “剪映”“猫箱”App 及“即梦 AI”网站存在未有效落实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规定要求等问题 ,违反《网络安全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法律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上述网站平台采取约谈、责令改正、警告、从严处理责任人等处置处罚措施。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站平台要严守法律底线红线,严格落实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规定要求。网信部门将深入推进依法管网治网,持续加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监督管理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IT之家 4 月 23 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宣布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任务》,对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同时决定开展 为期半年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行动 。 《关于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的通知》首次提出“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的概念,部署健全互联网广告监管制度体系、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大重点领域和新业态的广告监管力度、加强监测技术和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广告宣传导向和价值引领等五方面治理任务。 IT之家从公告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将加强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作为推进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的突破口,拟通过为期半年的整治行动, 依法从严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 。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任务》,围绕强化互联网广告导向监管、加强对直播电商中广告活动的监管、强化对人工智能生成式广告的监管、加大对互联网弹窗广告的规范力度、加大对“矩阵式”互联网广告投放行为的规范力度、进一步压实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等六个方面,细化工作任务,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全力维护良好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
IT之家 4 月 23 日消息, 百度集团今日发布 2025 年反贪腐舞弊通报,2025 年共查办处理违法违纪员工 144 人,其中 33 人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11 人被公司依规处罚。 IT之家附部分案件通报如下: 1、原 ACG 服务售后部员工陈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2、原 MEG 商务合作部员工韩某某、顾某、张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三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3、原 MEG 销售业务平台员工贺某某、王某某、王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三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贺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4、原 MEG 销售业务平台员工齐某某、杨某、曹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三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一年; 5、原 MEG 销售业务平台员工肖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6、原 MEG 搜索产品部员工石某某、杨某某、王某某、刘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四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7、原 MEG 销售业务平台员工徐某某、邓某、张某某、刘某某、闫某、刘某在职期间弄虚作假获取不当经济利益,六人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闫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8、原 MEG 电商事业部员工祁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9、原 ACG 销售部员工王某、外包人员陈某某、张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并收受他人贿赂,三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0、原 MEG 销售业务平台员工何某某、刘某某、刘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并收受他人贿赂,三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1、原小度音乐运营部员工乔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并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2、原 MEG 销售业务平台员工张某、李某某、张某某、李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四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3、原 MEG 销售业务平台员工李某某、唐某、黄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并收受他人贿赂,三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4、原 MEG 百家号内容运营部员工王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5、原 MEG 销售业务平台员工熊某某、荣某某违规盗取并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二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6、原 ACG 销售部员工陈某某、吴某、李某、柳某、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当经济利益,五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7、原 ACG 交通产品部员工刘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8、原 ACG 云计算产品部员工刘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9、原 MEG 健康事业部员工鲁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原 ACG 业务拓展二部员工赵某某在职期间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1、原 MEG ToB 垂类业务部员工朱某某在职期间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2、原小度硬件平台部员工刘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并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3、原小度销售平台员工王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4、原 ACG 渠道生态部员工李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5、原 MEG 销售业务平台员工卢某某、张某某在职期间侵占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6、原 IDG 自动驾驶事业部外包人员王某某、惠某、李某某、张某某、武某某在外包服务期间侵占百度公司资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IT之家 4 月 17 日消息,据科技媒体 TechCrunch 昨天报道,欧洲刑警组织(Europol)已向 75000 名网络犯罪嫌疑人发送了电子邮件,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 据报道,欧洲刑警组织本周四发起行动, 取缔多个 DDoS 攻击服务 。这类服务允许犯罪分子在不掌握任何计算机知识、无需自建基础设施的情况下发起网络攻击。 同时, 欧洲警方也向这 75000 名使用 DDoS 服务的犯罪嫌疑人发送警告邮件或信件 。此次行动还抓获 4 名犯罪嫌疑人、关闭 53 个域名。 IT之家注:DDoS 指的是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原理非常简单,本质上就是用无数个电脑访问特定网站,使服务器崩溃,最终导致正常用户无法访问。
36氪获悉,科蓝软件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36氪获悉,广信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广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广信股份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广信集团立案。本次立案事项仅针对控股股东,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6氪获悉,S佳通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将积极配合调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6氪获悉,据网信中国,近期网信部门工作中发现,“剪映”“猫箱”App及“即梦AI”网站存在未有效落实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规定要求等问题,违反《网络安全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法律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上述网站平台采取约谈、责令改正、警告、从严处理责任人等处置处罚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任务》,对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同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任务》,围绕强化互联网广告导向监管、加强对直播电商中广告活动的监管、强化对人工智能生成式广告的监管、加大对互联网弹窗广告的规范力度、加大对“矩阵式”互联网广告投放行为的规范力度、进一步压实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等六个方面,细化工作任务,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全力维护良好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央视新闻)
36氪获悉,欢瑞世纪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据了解,本次立案涉及2022年计提加计抵减额并确认为其他收益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终结果以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各项工作,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